一、系统控制功能检验
a、编辑功能检验:通过控制设备键盘可手动或自动编程,实现对所有的视频图像在指定的显示器上进行固定或时序显示、切换。
b、遥控功能检验:控制设备对云台、镜头、防护罩等所有前端受控部件的控制应平稳、准确。
二、监视功能检验
a、监视区域应符合设计要求。监视区域内照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检查是否有辅助光源。
b、对设计中要求必须监视的要害部位,检查是否实现实时监视、无盲区。
三、显示功能检验
a、单画面或多画面显示的图像应清晰、稳定;
b、监视画面上应显示日期、时间及所监视画面前端摄像机的编号或地址码;
c、应具有画面定格、切换显示、多路报警显示、任意设定视频警戒区域等功能;
d、图像显示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国家现行标准《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198对图像质量进行5级评分。
四、记录功能检验
a、对前端摄像机所摄图像应能按设计要求进行记录,对设计中要求必须记录的图像应连续、稳定;
b、记录画面上应有记录日期、时间及所监视画面前端摄像机的编号或地址码;
c、应具有存储功能。在停电或关机时,对所有的编程设置、摄像机编号、时间、地址等均可存储,一旦恢复供电,系统应自动进入正常工作状态。
五、回放功能检验
a、回放图像应清晰,灰度等级、分辨率应符合设计要求;
b、回放图像画面应有日期、时间及所监视画面前端摄像机的编号或地址码,应清晰、准确;
c、当记录图像为报警联动所记录图像时,回放图像应保证报警现场摄像机的覆盖范围,使回放图像能再现报警现场;
d、回放图像与监视图像比较应无明显劣化,移动目标图像的回放效果应达到设计和使用要求。
六、报警联动功能检验
a、当入侵报警系统有报警发生时,联动装置应将相应设备自动开启。报警现场画面应能显示到指定监视器上,应能显示出摄像机的地址码及时间,应能单画面记录报警画面;
b、当与入侵探测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联动时,应能准确触发所联动设备;
c、其他系统的报警联动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六、图像丢失报警功能检测当视频输入信号丢失时,应能发出报警。
七、其它功能项目检验具体工程中具有的而以上功能中未涉及到的项目,其检验要求应符合相应标准、工程合同及正式设计文件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