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划综合布线实施水平布线系统
综合布线实施的水平布线采用星型拓扑结构,每个设备配线区的连接端口应通过水平缆线连接到水平配线区或主配线区的交叉连接配线模块。水平布线包含水平缆线,交叉配线模块,设备缆线、跳线,以及区域配线区的区域插座或集合点。
在设备配线区的设备连接端口至水平配线区的水平交叉连接配线模块之间的水平布线系统中,不能含有多于一个的区域配线区的集合点,信道只能存在4个连接器件(包括设备配线区信息点、集合点及水平交叉连接的2个模块)
为了适应现今的电信业务需求,水平布线系统的规划设计应尽量方便维护和避免以后设备的重新安装。同时也应该适应未来的设备和服务变更。
不管采用何种传输介质,水平布线系统链路的传输距离不能够超过90m,信道的距离则不能超过100m。若数据中心不设水平配线区,当设备配线区的有源设备采用光缆直接连至主配线区设备时,包含主配线区设备光缆、光纤跳线与设备配线区设备光缆在内的多模光纤布线信道的传输距离不应超过300m(使用OM4多模光缆,可将传输距离延伸到550m)。
当采用4对对绞电缆时,布线链路(不包含主配线区设备电缆、跳线与设备配线区设备电缆)的传输距离不应超过90m,信道(包含主配线区设备电缆、跳线与设备配线区设备电缆)的传输距离不超过100m。
如果在配线区使用过长的跳线和设备缆线,则水平缆线的距离应适当减小。水平缆线和设备缆线、跳线的总长度应能满足相关的规定和传输性能的要求。实际上在数据中心中,随着40G和100G网络的应用,对绞电缆的长度电缆已规定不超过30m的要求。
基于补偿插入损耗对于传输指标的影响的考虑,区域配线区采用区域插座方案时,水平布线系统信道构成。设备配线区设备缆线的长度由以下公式计算得出。
C = (102 - H)/(1+D)
Z = C - T ≤ 22m,22m是针对使用 24 AWG(线规)的UTP(非屏蔽电缆)或F/UTP(屏蔽电缆)来说的;如果采用26 AWG(线规)的 F/UTP (屏蔽电缆),则Z ≤ 17m。
其中:
C 是设备配线区设备缆线和水平配线区设备缆线及跳线的长度总和(T+Z)。
H 是水平缆线的长度 (H + C ≤100 m)。
D 是跳线类型的降级因子,对于 24 AWG UTP或24 AWG F/UTP电缆取0.2,对于26 AWG F/UTP电缆取0.5。
Z 是区域配线区的信息插座连接至设备配线区设备的缆线的距离。
T 是水平交叉连接配线区跳线和设备缆线的总长度。
设置了区域配线区时,水平布缆线线的长度链路为90m,信道为100m。
对于设备配线区内相邻或同一列的机柜内的设备之间,允许点对点布线连接,连接缆线长度不应大于15m。